关于cn域名停止解析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0-01-15 作者:网站管理员 浏览:310打印字号:大中小
各cn(net.cn;com.cn;org.cn;.cn)域名用户: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文件要求,自2010年1月“严格落实域名注册申请者应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的规定”,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已要求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积极开展CN域名中文域名注册信息核对工作。为了更好地开展该项工作,保护公众正当开展互联网应用的合法利益,我公司通告如下:
自2010年1月18日起,所有未备案或未提交信息证明材料的.cn域名我公司将停止解析。请相应域名持有者于2010年1月19日前,email我公司有关信息证明材料,配合做好域名注册信息核对工作。域名持有者为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注册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有效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等)。 域名持有者为个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交注册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有效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等)。
如有疑问请见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公告:
邮件:zyh@hongru.com
电话:010-51267718 周一至周五
北京新鸿儒世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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